在我行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企业客户,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开通企业网上银行。
二、功能介绍
【账户管理】
为企业客户提供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账户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电子对账等服务。
【电子对账】
为企业客户提供电子回单、余额对账、交易查询/维护等服务。
【收付款管理】
为企业客户提供转账、财务支付、委托代扣等服务。
【投资理财】
为企业客户提供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服务。
【集团服务】
为集团客户提供集团账务查询、划拨计划划、划拨计划管理、交易查询/维护等服务。
【贷款】
为企业客户提供通过网上银行查询企业贷款相关信息。
【授权中心】
为企业客户提供需要本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的复核、授权、发送等待授权指令的业务处理服务。
【客户服务】
为企业客户提供企业网银其他便捷的个性化增值服务。
【安全中心】
为您提供保障企业网银使用安全的各种设置服务。
【 企业管理】
为企业客户提供与银行共同维护的企业网银管理平台,直接参与本企业的客户信息查询、操作员权限分配、账户权限设置及网银使用功能等专业维护。
【电子票据】
为客户提供出票、背书转让、贴现、质押、保证、追索、提示付款、查询等操作。
1. 携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编号、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必须携带开立结算账户时使用的内部批文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经办人及各企业操作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公章及账户预留印鉴,并填写开户申请表到账户开户网点提出办理申请;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客户前往我行,办理网银开户手续,并将开户凭证、操作员USBKEY和密码信封现场交予客户;
3.客户使用USBKYE和密码信封登陆我行企业网银页面,根据提示安装相关驱动和控件,修改网银初始密码和USBKEY初始密码;
4.客户正常使用企业网银。
请参见官网首页服务价目表。
问:如果忘记了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企业网银签约行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问:为什么我无法输入网上银行密码?
答:为保障网上银行的使用安全,在登录页面敏感信息输入栏位,系统进行了安全插件控制。如果您尚未安装成都农商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控件或者您的浏览器设置为“禁止下载执行ActiveX控件”,导致未能安装安全控件,将无法输入密码。解决这一问题,如您的计算机安装了禁止控件安装和运行的上网助手等软件,请修改其相应设置,以便控件正常安装和使用。
问:证书的有效期有多长?超过有效期后,如何进行处理?
答:证书有效期为5年,超过有效期后,需填写申请表格、携带相关证件到网上银行签约行办理证书更新手续。
问:我的USBKEY被锁定了,该如何处理?
答:若连续输错USBKEY 密码超过了规定次数,您的USBKEY将被锁定。USBKEY被锁定,请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成都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的USB Key丢失了该怎么办?
答:请立即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单位证明到您的网上银行签约行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会影响您的资金安全。
问:什么是会话超时? 会话超时后如何处理?
答:会话超时指在您登录网银后一定时间内未使用网上银行,系统将提示您会话超时。超时后需要您重新登录,以避免他人在您中途离开或忘记退出时非法操作您的账户。
问:如何提高使用网上银行的安全性?
答:建议您采用如下措施提高使用网上银行的安全性:
(1)使用数字和字母混排的、无规律性的文本串作为密码,将有利于提高密码的安全系数。不要使用简单的数字或有规律或容易被猜测的数字作为密码,如:电话号码、车牌号、门牌号、生日、身份证件号等。
(2)定期修改密码,防止密码被窃取。
(3)启用私密问题验证登录。设置您本人较熟悉的私密问题,可以大大提高您使用网银的安全性。
(4)设置预留信息。登录网上银行后,查看登录后预留信息的正确性,判别是否登录防冒网站,防止登录信息的泄露。如发现信息与预留不符,请即登录正确的网站并修改密码并拨打客服电话。
(5)离开电脑时,请及时“退出”网上银行。使用USBKEY的用户,离开电脑时请及时将USBKEY拔出,并保管好您的USBKEY 密码。
(6)安装必要的电脑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系统安全补丁。
(7)尽可能减少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您的网上银行。
成都农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农商银行)(以下称甲方)与企业客户(以下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电子银行:指成都农商银行建立的借助于互联网和通讯技术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网络、手机等自助服务系统。
客户证书:指企业客户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包括操作员证书。
密码:指客户自行设定、自行保管并用于验证客户身份的字符信息。
动态密码:指按照特定规则动态产生并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密码组合。
密码信封:指用于保存网银操作员登录网银初始密码的信封。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凭借相关的身份认证要素发起的交易或业务请求的统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乙方的注册申请。
(二)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经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后即可按照该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的,视为同意甲方制定和调整的收费标准。
(三)甲方有权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有权因电子银行系统升级、改造进行之必要,暂时中止电子银行业务,而不视为甲方违约。
(四)乙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提供信息不真实、不遵守甲方有关业务规定、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甲方声誉等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账户、业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甲方有合理理由怀疑乙方存在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限制、中止或终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在甲方设定的账号、手机号、及其所对应的密码和证书为判别乙方身份的有效标识,以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六)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扣划本协议下的服务费用,在协议终止或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七)如乙方因甲方电子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扣划乙方的不当得利所得,并可暂停对乙方的电子银行服务。乙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不当得利所得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甲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九)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公告交易规则。如不能提供服务,应及时公告。
(十)甲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乙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因甲方故意或过失导致乙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影响乙方资金使用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十二)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乙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乙方账户余额不足。
3.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乙方未按照甲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乙方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6.由于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它不可归因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收到或延迟收到乙方发出的与交易相关的认证信息,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处理乙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
(十三)乙方证件到期且不配合更新证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申请注册甲方电子银行,经甲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不同的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不同的服务。
(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在申请表上选择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或服务功能。
(三)乙方在服务有效期内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但乙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等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注销申请,或在注销后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乙方对甲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乙方有权拨打甲方客服电话“95392或4006028666”、登录甲方网站http://www.cdrcb.com,或到甲方营业网点咨询、投诉。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本协议和甲方通过网站公告的交易规则。
(六)乙方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支付账户能力范围内进行,并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填写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和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各项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八)乙方应妥善保管企业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企业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为甲方判断乙方身份与指令的唯一依据。
(九)乙方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进行电子银行分级授权管理,合理设置本企业操作员的操作权限和授权限额,以防范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
(十)甲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乙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或因甲方执行该指令要求甲方赔偿。
(十一)乙方企业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发生遗失、损毁、冻结或密码泄露、遗忘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相应处理,通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甲方规定标准支付费用,并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乙方保证在该账户保留足够余额,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甲方的款项。
(十三)乙方办理手机银行业务,前提必须是在甲方已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且手机银行将完全沿用网上银行的账号、权限和密码及业务规程。
(十四)乙方使用甲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甲方制定并公布的相应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十五)乙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需同时遵守该服务功能涉及到的甲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
(十六)乙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十七)乙方应警惕网络洗钱陷阱,增强反洗钱意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运行程序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为甲方专有的非公开财产,甲方仅授权乙方在本协议下使用该运行程序。
第五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适用金融业通行的惯例。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乙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并特别提示乙方注意了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