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对象
凡在我行开立借记卡、信用卡和活期存折等账户且信誉良好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成为个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2. 功能介绍
【账户管理】
为您提供一个综合的账户管理平台。可以对您的网银账户进行账户管理、查询、别名设置、添加/删除下挂账户、挂失等一系列操作。
【转账汇款】
您可以使用转账汇款功能进行人民币活期转账和汇款,安全简便,随心所愿。包括:本人账户互转、行内转账、行外转账、预约管理、批量转账等。
【缴费支付】
缴费支付为您提供自助缴费、委托代扣等服务。
【投资理财】
为用户提供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理财、基金投资及查询服务。网银开立的定期存款只能在网银支取,柜面开立的定期存款只能在柜面支取。
【信用卡】
该功能实现信用卡的信息查询、还款的设置、密码管理、分期管理、积分查询、申请挂失等功能。
【贷款】
您可以通过网银方便地查询您的贷款信息、历史还款记录,并向您提供房贷及提前还款试算服务。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为您提供个人资料修改、客服留言、我的网银、操作日志查询等系列服务。
【安全中心】
安全中心为您提供一个个性化安全体验平台,让您在能够在得到安全保障的同时,也能自主的设置相应的安全信息。您可以进行安全设置、修改网银密码、设置限额、更新证书、功能开关、绑定计算机等操作。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需要加挂网银的账户到我行任意网点提出个人网银开户申请;
2.柜面工作人员为客户办理网银开通手续,办理完毕后将USBKEY或动态令牌交予客户;
3.客户登陆个人电脑,安装USBKEY驱动和网银安全控件,修改USBKEY初始密码;
4.按照提示修改网银初始登录密码和相关个人信息;
5.开始使用个人网银。
请参见官网首页服务价目表。
成都农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农商银行)(以下称甲方)与个人客户(以下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成都农商银行建立的借助于互联网和通讯技术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网络、手机、平板电脑等自助服务系统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等。
密码:指客户自行设定、自行保管并用于验证客户身份的字符信息。
动态密码:是指按照特定规则动态产生并用于识别客户身份的密码组合。
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凭借相关的身份认证要素发起的交易或业务请求的统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乙方的注册申请。
(二)甲方有权单方制定和调整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经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后即可按照该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无须另行通知乙方。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的,视为同意甲方制定和调整的收费标准。
(三)甲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并有权因电子银行系统升级、改造进行之必要,暂时中止电子银行业务,而不视为甲方违约。
(四)乙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提供信息不真实、不遵守甲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甲方声誉等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终止对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账户、业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甲方有合理理由怀疑乙方存在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限制、中止或终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证件到期且不配合更新证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终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六)甲方根据乙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对所有使用乙方在甲方设定的身份标识信息(包括账户账号、卡号、客户编号、电话或手机号码、客户名称、客户登录用户名、终端设备信息等),并按照乙方在甲方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包括密码、USBKEY、动态密码等)通过身份验证的操作均视为乙方所为,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该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甲方处理乙方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或及时执行乙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乙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乙方未按照甲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乙方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6.由于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它不可归因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收到或延迟收到乙方发出的与交易相关的认证信息,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处理乙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
(八)协议终止或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有关费用。
(九)如乙方因甲方电子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扣划不当得利所得,并可暂停对乙方的电子银行服务。乙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不当得利所得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乙方证件到期且不配合更新证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二、甲方的义务
(一)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查询服务。
(二)甲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乙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其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甲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问题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五)甲方在法律法规许可和乙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乙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相关机构提供的除外。
(六)因甲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支付结算处理延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自愿申请注册甲方电子银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将有权根据不同的注册项目享受不同的服务。
(二)乙方在服务有效期内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但乙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等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注销申请,或在注销后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三)乙方对甲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甲方客户服务电话“95392或4006028666”或登录甲方网站或到甲方营业网点咨询、投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成都农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章程》和甲方在网站上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乙方到甲方营业网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乙方应对所申请事项签字确认,乙方签字确认的业务申请资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乙方提供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直接登录甲方网站(网址:http://www.cdrcb.com),而不能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乙方办理手机银行业务使用的客户端软件应从甲方授权指定的软件市场下载,保证在安全的环境中使用、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安装系统安全补丁等。
(四)乙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注册卡(卡号、密码、USBKEY等)及接收短信的手机。甲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乙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或因甲方执行该指令要求甲方赔偿。
(五)乙方应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妥善保管相关密码防止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应乙方承担。
(六)发生下列请况时,乙方应及时到甲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可能产生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电子银行功能或乙方账户资金安全性降低等风险。手续办妥之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的密码泄露、遗忘,或乙方设置的密码安全性低,应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2.乙方USBKEY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或证书密码遗忘,应办理证书更换、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
3.乙方输错密码、动态密码超过甲方规定的次数,交易可能被限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应解除限制的手续。
4.乙方手机号遗失或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取消或变更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余额变动短信提醒等业务的绑定手机号码。
5、其他乙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应及时通知甲方或到甲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形。
(七)乙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在支付账户能力范围内进行,并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九)乙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甲方的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在乙方任意账户中扣除该等款项,乙方对此无异议。
(十)乙方使用甲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甲方制定并公布的相应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乙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需同时遵守该服务功能涉及到的甲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
(十二)乙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十三)乙方应警惕网络洗钱陷阱,增强反洗钱意识。
第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中止和终止
本协议为《成都农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申请表》、《成都农商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的附件,自乙方在《成都农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申请表》、《成都农商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乙方注册账户状态的制约,如该账户因挂失、止付、被冻结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乙方注册卡(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甲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乙方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协议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并特别提示乙方注意了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数字证书是一款基于Windows平台的免驱自动安装产品,即插即用。您只要将数字证书插在计算机上,即可自动安装证书管理工具。在您首次使用数字证书之前,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1安装管理工具
将数字证书插入计算机的USB接口,系统自动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并弹出安装程序窗口,成功安装后,在电脑右下角会出现成都农商银行的标志。
温馨提示:插入数字证书一分钟后若未进行自动安装,则需要进行手动安装,步骤如下:打开“我的电脑”→“成都农商银行”驱动盘,双击“Setup.exe”完成软件安装。
1.2修改数字证书初始密码
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安装完成后,系统会弹出修改证书初始密码窗口。
为保障使用安全,在第一次使用数字证书时,请您修改密码。密码的设置不应过于简单,尽量不要使用与您的生日、电话号码、QQ号、车牌号以及姓名的拼音相同或相关性较高的数字和字母串作为您的密码,也不要使用有规律的数字,以免被他人轻易猜测出来。
提示:密码必须设置为6-16位数字与字母的组合,如a2h3e5,区分大小写,不能包含特殊字符(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将使您的密码安全级别更高)。
2.数字证书管理工具操作指南
数字证书管理工具主要为您提供部分数字证书的管理功能。若想使用证书管理工具,请单击屏幕右下角数字证书管理工具的图标。

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图标
温馨提示:数字证书管理工具图标将在数字证书插入计算机USB接口时自动出现。若未自动出现,有可能是管理工具未正常安装,或正常安装完后在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程序修改,请卸载管理工具并进行重装。
您还可以通过点击计算机屏幕左下角的“开始”菜单,选择“程序”→“成都农商银行网银”→“USBKEY管理工具”,来弹出“成都农商银行USBKEY管理工具”主界面,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数字证书管理工具主界面
通过数字证书管理工具,您可以进行查看证书、修改密码、配置等操作。
2.1查看证书
选择“查看证书”项,您可查看证书的颁发者、有效起始日期等信息。
2.2修改密码
选择“修改密码”项,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在输入框中输入新旧密码,点击“修改”,提示“修改成功”,即完成修改操作。更多说明,详见本文1.2节修改数字证书初始密码。
2.3配置
选择“配置”项,可以设置在插入数字证书时,是否弹出成都农商银行网银页面。
3.数字证书的更新与换发
3.1数字证书的更新
关于数字证书的更新,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操作类似,以下仅以个人客户数字证书的更新为例进行说明。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我行将通过短信方式提醒您进行证书更新,如果您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登陆您的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也会提醒您进行证书更新。更新的具体步骤为:登陆网上银行——点击菜单栏的【安全中心】菜单——点击【证书更新】子菜单,进入证书更新界面:

证书更新界面
点击【证书更新】按钮,进入到证书安装页面,在CSP下拉框中选择对应品牌CSP,并点击【安装证书】按钮。如果网页上弹出如下对话框,请您点击【是】按钮。

提示信息对话框
此时系统可能会验证您的密码,输入您的密码并点击【登陆(L)】按钮,进行证书下载。在更新证书的过程中,当系统弹出如下对话框时,请您点击【是】按钮:

提示信息对话框
在证书下载过程中,请您不要拔出USBKEY,也不要打开浏览器进行其他操作。如遇证书更新缓慢,请耐心等待。当系统弹出如下提示时,证书更新成功,您可以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到网上银行页面进行其他操作。更新后的证书有效期将延长6个月。

操作完成提示
3.2数字证书的换发
如果您的USBKEY遗失,您可到成都农商银行的任何具有开立网银账户权限的营业网点申请证书换发。
4.数字证书管理工具的卸载
当您不再使用证书管理工具时,可对其进行卸载。关掉所有网页,拔出数字证书。点击计算机屏幕左下角的“开始”菜单,选择“程序”→“成都农商银行网银”→“卸载管理工具”进行卸载。有时计算机会要求重启以完成卸载操作,请保存手头工作后再重启。
5.其他常见问题
(1)网银密码为您在柜台开立网银账户时通过密码键盘设置的密码;
(2)证书下载时,推荐使用Windows XP操作系统,IE6浏览器;当您使用其他操作系统或浏览器进行证书下载或登陆网银时,若频繁出现故障,您可能需要换用其他操作系统和浏览器,或者换用其他电脑进行;
(3)当您换用其他电脑登陆网银时,您需要在该机器上安装驱动程序;
(4)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成都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028666或者垂询95392,您也可以到我行营业网点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